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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襄阳刑事律师——公司已清算是否可以追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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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襄阳刑事律师——公司已清算是否可以追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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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、公司已清算是否可以追索1、由于清算组在清算期间可以行使清理债权、债务,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等职权,所以,在清算期间如果有没有处理完结的债权债务,是可以进行追索的。2、法律依据:《公司法》第1百8十4条: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:(1)清理公司财产,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;(2)通知、公告债权人;(3)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;(4)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;(5)清理债权、债务;(6)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;(7)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。2、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是多久1、根据公司法规定,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十日,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十5日。2、《公司法》第1百8十5条,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,并于6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。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十日内,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十5日内,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。债权人申报债权,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,并提供证明材料。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。在申报债权期间,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。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“公司已清算是否可以追索”问题进行的解答,在公司清算过程中,如果存在没有申报的债权的,可以自接到申报通知书之日起3十日,未接到申报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十5日内,向清算组申报债权,进行追索,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,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。